2010/07/10

設計師的悲歌(黑鍋?)


同事轉寄的一個YouTube影片,標題叫做「Sadness of designer」,如果你是設計師,看了應該很能感同身受。

以前自己接案子,遇到意見相去太遠的客人,我會直接推掉案子,有位發案子給我大姐就常說這叫不食人間煙火。那時覺得不食人間煙火很好,我認為那叫設計師的「風骨」。

後來有人說,美國大聯盟球星的打擊率也不超過四成;就算你是大師,也不可能每件都是代表作。大師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睡,更何況底下還有一堆追隨者嗷嗷待哺。

設計成果常常是相關人士「共同意志」的成果,多數「靠行」的設計師應該都有不少不想承認是自己做的作品,但不管過程是如何被扭曲,總歸一句話:千錯萬錯都是設計師的錯,誰叫你當初不堅持?!

嗯!誰叫你當初不堅持...!

隱形滑鼠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Pranav Mistry的SixthSense Technology應用,這次要介紹的是他的另一個專案:隱形滑鼠(Mouseless)。利用紅外線雷射及攝影機,透過手勢辨識技術,取代實體滑鼠上的左右按鍵,並以手掌相對位移控制Cursor。

比起先前在空中比手畫腳的使用情境,隱形滑鼠雖然沒那麼吸睛,但現階段我覺得這個比較容易推廣。

Pranav Mistry的部落格上,你可以看到他在做的其他計畫簡介,有興趣可以連過去看看。

2010/07/08

設計師與使用者的落差


我們一直強調設計千萬、一定要注重使用者經驗(User Experience),要考慮使用情境,但說歸說,做歸做,設計師還是習慣自己玩自己的,還是習慣在很動物本能地在作品上斧鑿出自己的痕跡。但多數時候,使用者其實也不知道自己真的需要什麼;蘋果店對使用者需求意見的判斷常常就是這樣。

最近網路上流傳一篇名為「給你一個不要向設計師求助的理由」的文章,講述一個愛貓走失的心急主人請求平面設計師同事幫忙設計協尋海報的往來過程。往來過程很噴飯,但也很寫實。這是很經典的案例,請參考原文連結。或許第一個設計比較容易吸引人來看;不管你愛不愛貓。

<英文原文連結>
<中文翻譯連結>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常覺得有一種東西叫做「設計師的魔咒」:一個「優秀」的設計師日常生活做什麼都要「很設計」。幫忙做個海報要有「設計師的意境」、買個禮物送人要像「設計師挑的禮物」、買間房子裝潢要像「設計師的家」、挑個衣服來穿要有「設計師的品味」、選個車款要像「設計師的座騎」...。

我覺得這樣很辛苦,也做不到;難怪我不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