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30

Steve Jobs從六個面向說明為什麼不支援Adobe flash


對於Apple的個人行動產品不支援Adobe Flash一事,很多人在討論。其實這也沒什麼好辯論的,就是「實力」問題:對於消費者,這是我的產品,我開的規格就這樣,你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要買。至於Adobe,我要不要把你放進來,那是我的自由,你也沒什的好說的。Apple可以這樣做,但不代表其他人可以仿傚。

不過,Steve Jobs還是在Apple官網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說明為什麼堅持iPod、iPhone、iPad不支援Adobe Flash,他從六個面向來說明。

一、關於開放(open)

Adobe認為Apple的一系列產品是封閉的,Adobe Flash是開放的。對此,Steve Jobs提出「普及不代表開放」的觀點;Adobe Flash雖然普及,但是卻完全掌握在Adobe手中。他認為Apple的個人行動設備支援HTML5, CSS 及JavaScript等開放標準,這些才是所謂的開放。此外,Apple推出的開放原碼計劃WebKit也廣泛地被Google Android, Palm, Nokia, 甚至RIM Blackberry所採用,這才是行動瀏覽的公開標準。

二、關於全網頁瀏覽體驗(full web)

75%的網路影片是Flash格式,因此不支援Flash意味著不能瀏覽所有的網頁內容。其實這是個事實,不過Steve Jobs認為Apple的個人行動設備支援H.264,而YouTube內容涵蓋了40%的網路影音,加上許多主流媒體的影音都能播放,使用者並不會「錯過太多」。

至於Flash game的部份,App Store有五萬多個娛樂遊戲AP,且多數是免費的,總歸還是一句:使用者並不會「錯過太多」。

三、關於穩定度、安全性、以及效能

Steve Jobs提出Adobe Flash近期的安全性問題,以及容易造成當機的現象長久以來都未獲得改善。此外,他提到Adobe Flash始終無法提出在行動設備上的運行效能演釋,致使他們將Adobe Flash屏除在外。

四、關於功耗(battery life)

Apple的個人行動設備支援H.264硬體解碼,但網路上既有的Flash影片多數需要透過軟體解碼,會導致多出一倍的電力耗損。他認為Adobe Flash不適用於個人行動設備的產品屬性。

五、關於觸控(touch)

Apple的個人行動設備強調觸控的互動形式與概念。許多既存的網頁是滑鼠操作導向的介面設計概念,本來就不適合觸控的使用情境,例如hover的行為。如果要讓瀏覽者有良好的使用經驗,必須針對觸控的使用情境與概念重新設計;要重做是不是考慮用更公開標準化的格式製作更佳。換句話說,他的意思應該是說那種Flash網頁就不要用行動設備瀏灠了,反正用起來不順手,破壞使用經驗。

六、關於透過第三方界面來開發

Steve Jobs認為透過第三方界面來開發應用程式將受制於第三方的技術導入進程,一方面程式開發者無法即時運用到平台所做的改善,另一方面平台的便利性也將受制於第三方的進程。再者,Adobe Flash是基於跨平台的考量而開發,Steve Jobs不希望Apple的任何創新必須因著其他競爭平台不支援而遭捨棄。



坦白說,希望能支援的人才不管什麼理由,就是想要。我覺得Apple的作風就是壓根兒不甩「庶民經濟」這套;使用者常常會吵,但是多數人不知道他們要什麼,更不知道要了之後的後果是什麼。

Apple的作法屬於情境行銷:我把整個情境塑造出來,告訴你整個故事是怎回事。我也不管你本來是什麼,你喜歡的話就進來照著故事腳本演一個角色;照這樣演,你就能享受這個情境。你選擇的是一個我為你設計的情境,外面怎麼回事你不用管,因為...你選擇我不就是為了要...與。眾。不。同。

<Steve Jobs的聲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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